特别说明:按报考志愿录取的新生,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确有特殊原因的,需符合以下规定及三方(即学生、转出单位以及转入单位)共同意愿,按流程申请办理。
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新生
转学、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一、 转学
1. 申请转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对方学校必须是985工程、211工程、或普高第一批次录取院校;
c) 转学若涉及专业变动,需符合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2. 转学的办理流程:
a)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省内转学申请表》或《跨省转学申请表》;
b) 按《转学申请表》上的程序分别送相关学校、主管部门签章(转学手续由我院学历部办理);
c) 《转学申请表》的所有签章完毕后,先持申请表到原录取学校领取学籍档案(包括录取名册复印件、考生信息表),然后持申请表和学籍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缴费及报到注册手续;
d) 从我校转出的学生,需持华南师大开具的收费收据及完成签章的《转学申请表》,到我院财务室,按学校财务规定的比例办理学费退款;完成退款手续后,才可领取学籍档案。
e) 电脑系统中的学籍变动处理也由学历部负责记录。
二、 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
1. 申请转专业(或学习形式),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原则上,同科类(或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才能互转;
c)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由于录取时有术科考试,所以属于受限专业,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转入、也不允许转出;
d) 申请人的成人高考分数,原则上不能低于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 转专业学习形式的办理流程:
a) 办理转专业学习形式时间为新生录取次年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b)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校内转专业学习形式审批表》;
c) 按审批表上的程序分别送转出院系、转入院系和我院学历部审批;
d) 如两个专业学费有差额的,须同时到我院财务办理相应的补退款手续;(注:根据我校财务规定,涉及转专业退款的,必须在入学当年5月份之前凭华南师大开具的收费收据及上述审批表到我院财务室办理,退费后收据将被回收,逾期不办理者视作放弃退款)
e) 审批完毕后,先持审批表到转出院系领取学籍档案,然后持审批表和学籍档案到转入院系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f) 电脑系统的处理:新生未入册前(未分入班级、未有学号)办理的,由转入院系凭审批表在电脑系统中直接进行录取入册处理;学生已入册到学籍库后(已分入班级、已有学号)办理的,则由我院学历部凭审批表在电脑系统中进行学籍异动处理。
上述规定,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有冲突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文件为标准。在籍生转学、转专业可参照以上办法,按实际情况审核办理。
另,有关申请表格可在我院网站“办事流程”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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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