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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毕业登记有关情况说明(转自广州市招考办)
发布时间:2011-06-10 16:37:00           人气: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温馨提示

 

1、办理6月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办理12月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等手续。

2、办理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除前学历为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的专科或本科学历,或已经在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学历认证(已获得该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外,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时必须办理前学历的认证。

办理前学历认证的方法有:

(1)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获取在线验证码。该验证码的有效期为30天,上半年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确保验证码有效期至7月10日,下半年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必须确保验证码有效期至次年1月10日,否则要进行延期或重新验证并再次上报验证码。

(2)如果不能通过学信网进行验证,考生必须下载《 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办理学历认证申请表》(点击下载),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在毕业登记时交各区市考办盖章确认后,自行携带毕业证书和《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办理学历认证申请表》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联系电话:37626990、37626987、37627335)进行学历认证。

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具体办法,请参阅《关于广东省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登记前学历认证的补充通知》(点击查看)。

3、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必须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学考试的,须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4、申请以下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100701护理学(专科)、A100703中医护理学(专科)、A100704社区护理学(专科)、B100705社区护理学(独立本科段)、B100805药学(独立本科段)。

5、申请B10070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交费说明:凭考办打印的“凭证”交费,每证毕业审定费30元。根据市财政局文件精神,我办不直接收取现金。交费方式:①可用银联卡在我办刷卡缴费;②采用现金或支票交费的可凭我办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商业银行或建设银行的任意网点交款。

 

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开具应届毕业证明,学生一旦领取了大专毕业证书,则须按规定办理学历鉴定证明,自行按规定在710日前将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省考办

(传真号码020-3862784338627859),复印件上须注明集体单位院校名称、准考证号、专业代码及所属市县(区)。